桃園縣100年度親子繪本製作比賽實施計100年6月20日止
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推動『閱讀桃花源』四年計畫 網路公告版
-100年度親子繪本製作比賽實施計畫
簡章與報名表下載↓
http://mail.ymes.tyc.edu.tw/ymes98/uploads/tadnews/file/nsn_1760_1.doc
壹、依據:
一、「閱讀起步走-送給小學新鮮人一生最好的禮物」~教育部國民小學一年級新生閱讀推廣計畫
二、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推動『閱讀桃花源』四年計畫辦理。
貳、目的:
一、運用繪本富想像力的特質,培養學童創造思考的能力。
二、透過學童及家長利用各種工具、手法與媒材,繪製屬於自己的繪本。
三、體驗手腦並用的創作喜悅,增進親子互動關係,培養閱讀之興趣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縣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單位:八德國小
肆、辦理時間:
一、校內初賽:即日起至100年6月20日止,本校辦理校內初賽,以擴大參與層面,並選出優秀作品參加複賽;凡參加校內初賽者均可獲得榮譽卡5張及精美禮物一份。
二、複 賽: 100年10月11日開始收件,100年10月21日截止收件,100年11月14日前於教育局首頁公佈獲獎名單。
伍、複賽辦理地點:八德國小
陸、參加對象:本縣公、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及家長,分為國小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三組比賽。
柒、規則:
一、主題:選擇任一主題進行創作或改編等方式,運用各種素材,透過親子之間共同討論及製作(以學生製作為主,家長從旁協助),創作出最富創意的繪本參賽。
二、收件規格:
(一)手繪本,平面或立體創作方式不拘,惟圖畫、字體大小應符合孩子身心發展。
(二)製作繪本圖畫之文字檔及電子圖片檔(請以PPT檔燒錄成光碟片),提供給承辦學校,以利刊登於「閱讀桃花源」網站,或作為成果發表及出版專輯之用。
(三)隨件附上親子繪本製作比賽參賽表格、送件清單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(格式如附件)。
三、評審辦法:邀請三位專家、學者、老師等,選出參賽得獎作品。
四、獎勵:各組選出第一名一名、第二名二名、第三名三名、佳作若干名,第一名圖書禮券3000元、獎狀一張;第二名圖書禮券2000元、獎狀一張;第三名圖書禮券1500元、獎狀一張;佳作圖書禮券500元、獎狀一張;(得獎名額將視作品擇優錄取或從缺)。
五、評分方式:
(一)繪畫50﹪(想像力20﹪、色彩、構圖20﹪、表現形式10﹪)。
(二)故事50﹪(創意思考、內容豐富25﹪、感情表達15﹪、文字運用10﹪)。
捌、參賽規定:
一、投稿之作品必為投稿者本人全新創作,不接受任何已公開刊登之作品,來稿請勿再投寄其他刊物,且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況,否則除取消獎勵資格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。
二、得獎人須簽訂「得獎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」,得獎作品之圖文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桃園縣政府所有,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。
三、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對得獎作品有使用權,可提供所屬單位相關業務推廣無限次數及範圍使用,並得編輯後發行出版。
四、洽詢方式: 請電洽八德國小教務處03-3682943轉21、22。
五、本簡章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玖、校內初賽收件時間及方式:
一、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100年6月20日止,6月30日前公佈初賽結果。
二、收件方式:手繪本或以PPT檔燒錄成光碟片皆直接送至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廖如玉 老師收即可。